?提交?商標申請,商標局卻不予受理,這是什么情況??
來源:admin 發(fā)布日期:2021-07-27 瀏覽:1212有不少商標申請人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后,卻收到了商標局下發(fā)的不予受理通知書,什么是商標不予受理呢?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?下面我們就來看看。
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指在商標注冊過程中,商標局在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,認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規(guī)定,因而不受理該申請、不下發(fā)受理通知書的情況。
一般而言,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(但不限于)以下幾種:
1、申請文件缺少申請書、商標圖樣、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的; 2、申請書以紙質方式提出的,未打字或印刷的; 3、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申請書式的;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的; 4、申請書上未填寫商品/服務項目名稱的; 5、申請書未使用中文的;提交的各種證件、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,未附送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申請人、代理機構或翻譯公司公章的; 6、未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導致無法確定申請人名稱、地址的; 7、申請書上申請人名稱、所蓋章戳或簽字、所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不一致的; 8、商標圖樣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(guī)定的; 9、聲明以三維標志、聲音標志、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,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(guī)定的; 10、聲明申請注冊集體商標,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(guī)則、集體組織成員名單的; 11、聲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的,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(guī)則、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有監(jiān)督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的; 12、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,未同時提交填寫有共同申請人名 稱并由其蓋章或簽字的附頁的,或提交附頁但未聲明是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; 13、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,未提交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(guī)定的申請文件的; 14、境外公證未同時附送認證文件的; 15、未向商標局繳納規(guī)費的; 16、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,但申請人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。 |
提交商標申請后,如果不幸收到了商標不予受理通知時,也不必驚慌,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只是因為申請材料存在問題,與商標本身無太大關系,申請人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后,可以按照規(guī)定補正申請材料。
需要注意的是,申請人要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,如果期滿未補正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,商標局不予受理。
(文章來源于網絡,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,謝謝)